※ 精神分析對同性戀的想像

引文:
這是2005年舊文,當時我還停留在批判心理學的觀點
因此對精神分析有很多誤解


上週開始第一堂【心理分析】的課,出乎意料整個講堂擠滿了聽眾,準時抵達的我還差點沒位置坐,只能牽強地坐在最後一排燈光較暗處(一方面也是生疏害羞不想太引人注目)

講的案例是小漢斯,林玉華老師被賦予講述佛洛伊德性心理發展的階段的任務,林老師提綱挈領講得很清晰易懂,也不忘記幽默一下心理分析對健康的看法(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說要是想早點結束分析,只要在一開始完全同意分析師的分析就可以了。)難怪乎相關學派對心理分析師與個案間的權力位置批判甚多,這種心理分析是全知全能「神」的幻想頗值得玩味(小漢斯曾在一次對其父親說:佛洛依德是不是神?不然他怎麼無所不知---意指小漢斯的伊底帕斯情結)

整堂課我聽得很愉快,浸淫在實務工作的我不得不承認心理分析的觀點對我助益甚多,唯獨其中有一段提到「同性戀是病態」的說法讓我很不開心:記得林老師引述克萊恩的著作,說男同志是因為還停留在認同口腔期接受器(彷若母親子宮)的階段而無法健康認同父親的結果,而女同志是因為不能接受自己沒有陽具的事實,而阻礙性心理的發展過程。當下聽了很不順耳,想要反駁又怕太引人注目,最主要是心理分析相關理論我甚不熟悉,怕貽笑大方,還是不要輕舉妄動好。

早就聽說心理分析對同性戀甚不友善,當初DSM診斷手冊要開會將同性戀從心理病態剔除之際,很多心理分析師還不贊同,對他們來說,同性戀代表不肯長大的小孩,不肯被異性戀體制馴服,在婚姻生養的發展循環中盡責。還好在那場戰役中不只有支持同志平權的心理工作者努力護航(聽說有部分還是同性戀),更有運動分子努力運作,不然不知道現在同性戀還要在醫療體制的規訓中吃多少苦頭。心理衛生與性別及國家體制的共謀令人不寒而慄,更提醒我不能只將心理分析的觀點造單全收,時時要加入社會批判的角度,才能使我的助人工作不會淪為體制借刀殺人的左右手。

記得當天開放發問時我還是忍不住了:我提問克萊恩要如何解釋同性戀的一號角色?林老師頓了一下(也許有敏感到我的挑戰)說:一號因為對母親子宮有施虐衝動,而無法愛母親的子宮,正常跟女人性交。此番解釋聽了讓我更是不舒服,本來還想問她那克萊恩又如何看待同志的雙修角色,娘娘腔的一號,陽剛的零號…等等。但因為有檢視到自己的憤怒與攻擊衝動,想說這樣抬槓下去也沒有意義,就此打住。

還好林老師後來有補充說,這些分析只可能是同性戀的部份成因,而且這些內在心理病態不只是同性戀有,同樣的幻想與衝動也可能發生在異性戀,而影響情欲生活。這番說法算是釋出善意的平衡報導,也應證了心理分析常說的:「精神官能症人皆有之,只是看你要不要面對而已。」

回來我發現自己仍憤恨難消,經由自己反覆思考與跟朋友訴說才慢慢平復。贈成我情緒波動的原因一則是:我對自己在現場的表現很不滿意,因為自己在參與性別平全運動的戰線上一直是聲嘶力竭的,這回明顯得很遜;再者是克萊恩學派的說法讓我不得不反覆思索同性戀是否為病態(或其成因)的問題?這一個千古至今對其成因還沒有標準答案的難題,本來已經被我置之不顧,現在又回過頭來困擾我。

我目前的想法是:()、心理分析對人類性欲生活的想像還很古板,恐怕異性戀一夫一妻制婚內標準的性交生活才是他們的正常版本,這種清教徒的節制在後現代的社會還有很多論述的空間;()、則是回應克萊恩學派,如果克萊恩分析師認為嬰兒欲望與愛的對象是「母親」,新世代的代理孕母,非親生母親的撫養(其中包括奶媽、家庭主夫、單親父親、甚至同性戀伴侶)的問題便使得內在客體的分析更形複雜(這也是新世代家庭的特色);就我所知,有很多同性戀領養或者生養的小孩都成為異性戀者,那是不是這些小孩沒有認同撫養者(或原生家庭)的性取向選擇就等於是病態?在這方面同性戀比異性戀寬容許多,許多同志父母樂見子女成為異性戀者(或者只要快樂健康,什麼戀都好),而異性戀父母常常還卡在異性戀的愛欲模式裡走不出來。

我在此呼籲新一代的心理分析師對於性別體制以及文化要有更寬闊的視野、更豐富的想像,心理分析也不能一再地把人「嬰兒化」,要更投注在人類發展的後期以及把分析的焦點更擴大到文化的巨觀層面。

※ 心理諮商師的社會參與



引言:
這是2009年的舊文,也是從社會文化面向來省思心理治療專業。
近日演講有聽者問我自己如何把社會文化面向與精神分析作整合?
讓我想到自己還在學習路上,所知有限,
但這似乎是往後可以思考與發展的方向。

某次接受團體督導時,精神分析取向的督導者與與會的中學老師齊聲抱怨教育部推動的性別平等法,特別是關於懷孕學生的保護所帶來的諸多執行困擾。督導認為青少年不能為自己非安全的性行為負責,還要大人幫忙擦屁股真是本末倒置,在同仇敵愾的氛圍中,那位督導還用了令人印象深刻但不太妥當的形容:把他們通通拖出去槍斃!我知道自己當時因為受不了此類言談,便以一個女性主義者的立場表達了自己的憤怒,這位督導當時以她精神分析的敏銳嗆了我一句:那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你自稱女性主義者?我當場不甘示弱的回說:因為我是男同性戀!我很感謝當我要說出這句話的時後督導想阻止我的意圖,但因為我是一個現身的同志,所以這種認同的宣示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



我當然了解古典精神分析理論認為男同性戀認同陽具母親所導致的女性立場,你要說我某部份因為認同女人所以宣稱自己為女性主義者我也不反對,或者說我把同志被壓迫的處境與懷孕學生被壓迫的處境互相混淆我也同意。但是這些詮釋其實都比不上我在這場性別平權對話中一定要表態的立場,因為在場對話的政治角力甚於我個人的心理議題。

心理治療常常把我們對人的理解縮小至個人的範疇,這種傳統其實有歷史的脈絡。從佛洛伊德對女性歇斯底里症的研究,發現維多利亞時代的性壓抑對人類心靈的捆綁,心理治療便亟於與所謂的社會道德撇清關係,專心追求個人的深化與解放。但是長期忽略社會層面的心理治療師,其實也謂此付出了許多代價。
以上的督導經驗讓我們發現:僅從個人層面討論此類性別平權議題的督導者,很可能在無意中複製了父權的壓迫,另類的聲音不僅沒有被珍惜與討論,還被某種知識的權威所打壓。許多忽略社會脈絡的心理治療者其實也忽略了自己正處於社會脈絡所架構的權力位置中,這種對社會文化的弱智小則讓被督導者經驗到虛弱無力的感受,大則波及到個案的社會權益。在我們工作的諸多判斷中,的確要小心聚焦,有時後最重要的介入不在於內省,而在於社會政治的角度。

威廉竇赫提便在【心理治療的道德責任】關於『社會參與』那一章深入討論了這一個議題,他提到心理治療界普遍對於社會參與的漠視,甚者還會從病態的觀點來看待案主的社會參與。詹姆斯希爾曼與他的同事凡度拉在他們的書【我們擁有心理治療一百年了──結果世界變得更糟】仗義直言:心理治療極力擁護私密領域對社區的瓦解有部分責任:「政治意識愈來愈低落,對現實問題愈來愈缺乏敏感度。為什麼聰明的人──至少白種中產階級──現在如此消極?為什麼?因為敏感又聰明的人都在接受心理治療!美國社會中這群人已經接受心理治療三四十年,而在這段時間內,這個國家的政治意識也衰退許多。」而根據亞倫沃菲的看法:在執行社會正義與福祉的諸多社會機構中,政府、市場與公民三方並治甚為重要。公民社會的衰微讓政府以及市場大行其道:「雖然市場與政府之間有明顯而重大的不同,但是兩者卻有相同的邏輯,也因此常有相同的結果。兩者都不強調單純的把他人當作是同類,要負起人對人的義務,而是把他人當作是政府的公民或者是獲取利益的機會。兩者都強調人會因為眼前的利益,或者外界的權威強迫,而連繫在一起。最後一點,我想在這本書中特別強調的一點,就是兩者都不想認可讓自由的民主國家真正現代化的關鍵:人民有能力參與決定他們認為正確的道德原則。」

而人類社區的瓦解導致人與人的疏離,漂泊無根的現代人無法在政府以及市場機制中找到存在的意義,此時心理治療變成為最後的一道堡壘,可惜心理治療不僅沒有正視這種可怕的變化,反而接受或者間接的促成這樣的變化(只消看看現今心理治療受制於國家或者市場機制的程度便可以了解)。

令人欣慰的是後現代的心理治療對多元文化以及權力體制的強調引領治療師走出封閉的象牙塔,開始學習宏觀的角度。不僅試著用社會文化的觀點看待人,也試著讓社會參與的議題可以在我們的個案工作中舒展開來。


威廉竇赫提便提出了幾點供我們參考:
1. 不要從貶抑的觀點來看當事人的社會參與,至少給予當事人的社會參與基本的肯定與尊重。
2. 在時機適當的時候(通常如果案主主動提起),不要規避社會參與的議題。
3. 除了討論案主社會參與的動機,也可以討論案主在其中的收穫,同時強調社會對個人的責任與個人對社會的責任。
4. 如果可以把個人內省的收穫與案主所談的社區議題結合就更好了。
5. 最理想的狀況是,治療最後階段也可以問案主如何把在治療學的東西運用在社區中。

以我自己對同志當事人的服務,除了從心裡動力的角度詮釋當事人之外,社會文化的角度也常是我念茲在茲的關懷。除了提供案主社區資源,必要的時候我也會鼓勵案主加入社區服務(譬如同志熱線),特別是社區服務對於弱勢族群案主的培力往往有很大的效果。只是這些焦點如何彈性的轉變運用端看治療師的判斷,我深切的感受到整合兩者的重要。


在專業生涯中,心理師法讓專業利益與國家利益結合,自己雖然迫於生計必須卡在諮商心理師的位置,但是我也提醒自己千萬不要迷失在專業狹隘與傲慢而不自知,更是要小心自己的在權力位置,莫要排擠不認同心理師法助人者的工作理念甚或生計利益。


回首自己從強調社會文化脈絡的輔大諮商所畢業,參與了早期台灣同志運動的歷史,也曾經把自己在關閉在小小的諮商室多年,虔心專研內在動力。我很高興這一年又再度回到社區服務的領域(參與熱線義工,同助會也很開始要醞釀新的服務方案)。真心認同自我是存在於歷史自然社會政治的豐富脈絡中,這樣自我才是豐富的。也時時提醒自己,來自自我以外的要求,並不是自我真實感的敵人,相反的,是支持自我真實感最需要的來源。並時時注意著心中關於醫病、權力、以及意義的建構。希望自己不要偏向任何一方,而能維持三者的平衡。

※ 妖魔化的母親:關於窺淫欲與性虐待的案例研究



(阿智:這是1974年的論文,1973與1975年,美國精神醫學會與美國心理學會,相繼移除了同性戀的病理化標籤。現今性倒錯的定義也有所調整,LGBT皆不在此列。性倒錯的重要指標乃自我不協調感,嚴重的強迫性,並且侵害到他人身心健康等。儘管如此,文中述及的理論與相關聯想,在臨床工作仍還是有參考價值。特別對精神分析來說,不應該因為社會文化政經社會的更替,停止思考。再者,精神分析所說的男性與女性,除了陽剛與陰柔的定義之外,還有生物、心理、社會諸多面向的交織。也就是從身體通向心理、社會的複雜建構。)


我之前的論文認為:”性倒錯乃前伊底帕斯期擾動所形成的結果,在人類發展上屬於沒有分化的階段”。
關於前伊底帕斯,理論上摘要如下:
1.     性倒錯的核心衝突起源於生命的更早階段,驅迫主體採行病態的性行為,目的不僅在獲得高潮,更在於確保自我(ego)能存活。
2.     一歲半到三歲是性倒錯發生的關鍵期,具有前伊底帕斯的固著,這是一種非常原初的狀態,在壓力的情境下,主體也會退行(regression)至這個階段。
3.     倒錯者無法成功達成”象徵化”及”分離與個體化”(symbiotic and separation-individuation),因為這會帶來非常原初的焦慮。
4.     倒錯者的焦慮根源於前伊底帕斯期,由於發展上的失敗,導致自我(ego)相關問題,如:自我缺損、認同缺陷、自我界線的浮動、身體自我的損傷、投射以及內射的焦慮、客體關係的不穩定、自我或者客體的分裂(split)
5.     性倒錯被使用來潛抑”核心情結”,使主體退行到前伊底帕斯的固著中;在這種狀態下,主體既慾望又害怕與母親交融,而此交融主要是為了恢復”母嬰聯合”的一體感。

所有男性的性倒錯皆受苦於原初對母親的認同,及有缺陷的性別認同;為了達到內心平衡,主體隨後會以不同的方式呈現性倒錯。
譬如:同性戀朝向男性;變裝者渴求接納女性認同;變性者則透過整形外科手術成為女性;戀物者交錯於男性與女性的認同之間(意識上不接受女性認同,潛意識則渴望成為女性);戀童者交錯於母親與小孩的位置(以確保男性特認同);暴露癖則透過別人對他暴露生殖器的反應,來確保男性認同;(性愛上的)被虐者對於內在冷酷母親所發動的破壞與吞沒,表現出被動與順從,以確保其存活;施虐者對於內在冷酷母親的破壞與吞沒,表現出目空一切的憤怒,以確保某種意志的勝利。
這些流動主要為了維持心理能量的平衡(阿智:心理經濟學觀點),趨使主體在某些情況下採行某種性倒錯的表現,另一些情況下則採行另一種。這些性倒錯的變動與混合,是為了防止主體經歷到精神病式的崩潰。
僅有數量有限的精神分析文獻討論到偷窺,雖然不少文獻側面且有限地談到偷窺相關的表現。以我的病人馬汀來說,偷窺做為潛在性虐待破壞渴望的防衛。這些趨迫性的表現,為了維持內在破壞力量的平衡,特別這些力量會使主體經歷到被殲滅、消融等可怖感受;而這些感受根源於生命的最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