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回家路:台灣電影中的同志與家庭(部分內容)


#本文於20200年台灣精神分析學會應用工作坊報告,之後會結集出版。 在此僅引用部分內容供大家參考。


異性戀的陰影

《親愛的房客》成功的講述了關於異性戀家庭的陰影如何投射到同性戀身上。

沒有誰要破壞婚姻體制,同與異之間從來不是誰取代誰?而是在異性戀婚姻體制之外,有沒有另一種選擇,或許這就是b e y o n d的意義。

無論是台灣或法國的婚姻平權論戰,都可以感受到這股氛圍:

好像婚姻這兩個字被同志沾上就會失去其理想性;事實上無人可以破壞婚姻體制,更重要的是去思考婚姻體制是否跟得上時代的轉變與潛意識的呼聲。


以台灣為例:就2020年統計,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台灣生育率世界倒數第一。

法國則是從1980年代開始討論同性婚姻的議題。1999年通過立法的民事契約制度,除了開放給同性伴侶登記,顯然更受異性同居伴侶的歡迎,有高達9成5的民事結合關係是由異性戀締結。

或者說也不是毀壞,而是人類對於建立家庭的概念逐漸在轉變。就連許多異性戀者,也不認為現有的婚姻體制適合他們。



Beyond:對生殖導向的挑戰

傳統家庭的概念是建立在生殖上面,因此會有世襲的血統制,同志婚姻與建立家庭便非常挑戰這件事情。

同志會透過各種方式擁有小孩。比較靠近傳統婚姻體制的便是領養,現今台灣僅能接受單身男子領養小孩,如果是已婚同志伴侶要領養小孩便會被拒絕。有位朋友因為想要領養小孩,因此只能延宕婚期。另一方面,男同志領養小孩,但是他的伴侶卻無法共同收養,另一位爸爸在法律上是小孩的「陌生人」。


分析師Adria E.Schwartz(2014)研究美國同婚後世代,家庭組成日趨多樣與複雜,生殖技術以另種方式改變了母親的本質;母親不再局限於簡單的生物面向(Schwartz,1994),母親的多樣性含括了遺傳母親、懷孕母親、養母...。為了因應這種挑戰,Adria E.Schwartz也提出『triangulation』(1986)的概念,作為伊底帕斯的另一種替代。


「…考量到同性父母家庭中沒有親生父母,主要家庭星座至少由四個人組成,而非三個人。

譬如女同性戀家庭,缺席的親生父親是捐精者。在男同性戀家庭中,它是生母。在父母不孕的異性戀家庭中,可能是其中之一。在這些家庭與收養家庭中,親生父母是孩子遺傳歷史的影子。

…我們有理由認為,圍繞著捐精者或生父,不管已知還是未知,作為完整客體(生父)或部分客體(唐納德-精子),很可能存在於意識與潛意識的幻想中(Ehrensaft, 2000)。事實上,其他形式的受孕幻想可能類似於那些領養孩子的家庭。被收養的孩子至少有三或四個父母:兩個親生父母和一個或兩個養父母。」


捐精者也有可能是伴侶的手足,如此小孩就血緣上會更接近兩位伴侶。

我有聽過一對男同志各自找對方姊妹的卵子,再加上對方兄弟的精子,再請代理孕母懷孕,生下兩個寶寶。也有可能找好朋友來捐精,這位好朋友就成為小孩的生父,但是參與這位小孩成長的方式則為像是「教父」或者「乾爹」。台灣紀錄片《非法母親》便是女同志將伴侶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宮受孕,這樣會有小孩是兩人共同擁有的感受。

女同志因為具有生養的實際經驗,帶來兩位母親競爭的問題。

譬如一位事業成功的女同志案主,她的伴侶較不成功,因此透過生養小孩來與案主競爭;再加上案主不認同自己的母親,造成懷疑自己具有母性,也造就她與小孩的隔閡。經過分析治療,後來案主也懷孕了,也為她們原有的小孩增添手足。



Beyond,伊底帕斯之外

面對後同婚世代,核心家庭想像的伊底帕斯或許也需要新的隱喻與神話,解構後再建構。

新世代的分析師與理論家便提出不少新想法;美國精神醫學會於2002年整理了近30年的研究,顯示出許多由同志家庭養大的小孩在情感、認知、社會、及性功能均與異性戀雙親養大的小孩無異。對小孩最有利的因素並非雙親的性取向,而是穩定的依附關係,以及具有責任感與滋養性的雙親。

分析師Kenneth Lewes在"The Psychoanalytic Theory of Male Homosexuality"這本書中也提出:分析理論的主要缺陷是對伊底帕斯情結巨大的誤解,長久以來,伊底帕斯情結被認為是通往正常、健康的異性戀儀式。這種誤解在異性戀健康與同性戀疾病之間造成了錯誤的二分法。事實上,這種情結可能導致 12 種替代解決方案,其中 6 種是異性戀,6 種是同性戀。


「所有結果都是創傷性的,」他寫道,「而且,出於類似的原因,所有結果都是『正常的』。」


美國分析師Jack Dresher (2022)也批評分析社群對伊底帕斯情結假設,過於普世皆然會對個體化是種阻礙;對單一發展路線太過強調,會產生一種具有偏好的發展階層,帶來專業的威權主義與不尊重。譬如:認為男同志的發展就是因為太過固著在前伊底帕斯期的狀態。

Jack Dresher也指出分析研究未來需要著重在改善同志家庭的生活品質,而非擔心他們會不會把小孩變成同志。尤其要趕緊跟上當代社會以及科學的發現,反映在發展理論上的與時俱進。



同志的先天性:非主流?變態?非常態?缺陷?

最後我想談談對同志社群的治療立場。

同志有其生理因素影響,而這生理因素或說是同志的本質,就同志的主觀而言,不一定覺得自己是缺陷,或劣勢。雖然生殖主義者會這樣定義。

然而,主流社會對於失去生殖功能導致人類滅絕的恐懼,更多是投射在同志身上。此種文化社會的潛意識,透過父母的期望與幻想,一點一滴的加諸在同志身上,造成同志對自己天生本質的不確定與貶抑。

因此,我認為恐同症不只是社會層面,也具有很原始且潛意識的層面。



讓我想起溫尼柯特


「嬰兒與環境母親之間的相互溝通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是微妙的,研究它使我們投身於母親與嬰兒的研究。 我只談一點。 或許對於嬰兒來說,與環境的母親溝通時,她的不可靠證實了這點。 嬰兒被打碎了,如果母親能把自己放在嬰兒的位置上,如果她能在嬰兒的臨床狀況下認出破碎的情形,這就是母親採取的溝通。當其可靠性主導後續的場景時,嬰兒僅透過持續存在,並根據個人成熟進程持續發展來進行溝通,但這幾乎不值得稱之為溝通。」


Winnicott, D. W. (1965)


在治療同志的歷程中,分析師或者治療師所面臨的挑戰是,隨時都要與自己的不可靠作戰。

甚麼叫做母親要把自己放在嬰兒的位置上,了解嬰兒被打碎的情況?或許這就是治療師要了解自己的不可靠,還有自己因著不可靠造成個案受苦的情況。

換句話說,也就是治療師有看出自己因為同理失誤,環境母親的失敗,並且可以處裡它的能力。這種情況往往被治療師感知為被誤解,看似艱難的處境,往往是治療的開端。

如何透過這種沒有抱持好嬰兒,導致嬰兒墜落的窘境,並且試圖把它轉化為治療前進的動力,是治療能力的進一步發展。相對來說,也是個案或者嬰兒能力的大躍進。足以把嬰兒引入一個可以客觀感知客體的世界,達到思想上的民主主義。

這或許是我們在面對同志案主的慾望,某種非常重要的態度。



治療可以做甚麼?

在治療同志案主時,我們不能僅把它歸為早期創傷的影響,而是要對這樣的創傷具有敏銳度以及同理心)。對於同志來說,生活的每一刻都得面對這樣的創傷,因此變得非常敏感。

特別要小心在治療關係中,不要落入這種創傷的共演。這種共演除了個案本身的病理之外,當然有著性別體制在背後推波助瀾。能否理解以及處理這種創傷,往往也會讓同志個案感覺診療室是否像是一個「家」。

當然我們已可以說,每一個人都在經驗這種創傷,譬如身在強勢文化的異國游子,或者身障的小孩,每天因為發現自己身處常態分配標準差之外,感受到壓抑與貶抑,或者自我懷疑及被害感。這是人性共通的一部份,這部分也非常需要治療者(環境母親)的感同身受。

在同志要被引渡到接受外在社會跟他們不同之前(精神分析強調的差異),這種感同身受尤其重要,既使是給予個案某種「錯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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