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同志肯定諮商的肯定




日前參與同助會聆聽"肯定式諮詢法"這本書
主持人帶領我們討論:倘使一個同志當事人想要準備結婚,我們會做如是想?
大部分的人第一時間都會想到同性戀婚姻,這是同志肯定助人者在自然也不過的反應。
然而這位當事人想要與異性結婚,並且擁有自己的親身骨肉。
典型的肯定諮商助人者可能會想到:這位當事人可能有內化的恐同症,才會阻礙他違反自己的本質選擇異性戀主義的道路。
因此諮商的介入可能會朝向清除恐同障礙的方向進行。

我的思考是:當我們標舉同志肯定諮商的旗幟時,我們要肯定的是甚麼?
肯定同志的情慾?還是肯定案主的感覺與選擇?
分析取向的訓練讓我堅信,人類的行為動機不一而足,是多種原因匯聚彼此影響消長的結果。
當事人會決定這樣的選擇,除了內化的恐同症之外(或許有,也或許沒有),也許還有諸多原因造成今日的結果。
當肯定諮商的助人者過於"政治正確"時,千萬要小心自己變成"不肯定"案主感覺與主體性的助人者。

我自己覺得同志肯定諮商的"肯定",是對當事人的"主體性"抱有肯定的信念。
並且在自己的專業思考與實踐中具體落實這些事情,這永遠比"政治正確"來得更為重要。
因為助人者太過意識形態,千萬要小心落入侷促僵化的意識中,使得助人者無法聆聽案主內在的多重聲音。
讓原本肯定的美意,不小心變成不肯定的結果。

圖片選自網路:
http://www.livescience.com/37139-facts-about-gay-conversion-therapy.html

"肯定式諮詢法"新書:
http://m.sanmin.com.tw/Product/Index/99S155i5K104E87O100O71N111Q130RXJhHDn451PjW

紐約時報報導"同志肯定諮商"
http://franklovepsychology.blogspot.tw/2016/07/blog-post_32.html